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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政策解读之四

发布日期:2024-02-18   来源:河北省应急管理公众号

问  题:及时准确的预报预警是人员安全快速转移的基础,请问水利部门如何强化监测预报预警,为做好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工作提供支撑?
解  读:近年来,全省水利部门始终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预”字当先、关口前移,努力延长洪水预见期、提高洪水预报精准度,为指挥调度、危险地区群众撤退转移赢得宝贵时间。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主要需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监测方面。我们知道防汛主要基于雨水情监测结果,如果监测结果不精准、不及时,就难以科学确定防御方案。目前水利部门正在加快构建气象卫星和测雨雷达、雨量站、水文站组成的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在重要流域暴雨洪水集中来源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及大型水库工程防洪影响区等区域规划建设测雨雷达站网,构建第一道防线,提高对暴雨的早期预见能力;利用好现有的2782处雨量站构建第二道防线,提升对暴雨时空分布和产汇流面降雨量的监测精准度;在现有224处水文站基础上构建第三道防线,运用现代化的水文监测技术和设备,强化“洪水演进”监测预报防线,为及时有效转移群众提供决策支撑。
二是预报方面。针对我省山前到平原过渡带短、夏季降雨集中的地形气候特点极易引发突发性大洪水的情况,我们建立了“三个3天”(3天预报、3天预测、3天展望)的洪水预报模式,以及“以测补报”工作机制。全省水文系统依据降雨预报和雨情水情实测结果,分河系对河道产流、水库来水、河道洪峰等进行超前预测、滚动预报、实时修正;同时根据汛情发展,派出应急监测队,设置应急监测断面,减少监测空白区,提升预报精准度,为洪水调度、蓄滞洪区启用和群众转移决策提供支撑。
三是预警方面。目前,全省已建成雨水情信息、洪水实时监控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等平台,完善了洪水和山洪灾害预警发布体系。每年汛期,各级水利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和雨水情发展情况,定期与气象部门沟通会商,通过监测预警、各类媒体和“三大通讯运营商”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和受威胁区域人员发布洪水和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并向当地政府提出人员转移建议,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问  题:《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出台以后,自然资源部门围绕人员转移避险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解  读: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山区面积近60%,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威胁人员、财产重大,一旦发生危害性极大。特别是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极端天气频繁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剧。工作实践表明,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导受威胁人员提前避险转移,是降低人员伤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最有效、最管用的办法。《条例》出台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地质灾害避险人员转移工作的责任主体、转移实施、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为全省地质灾害避险人员转移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南和法律依据。《条例》出台以后,我厅将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在细致上下功夫,扎实开展隐患点排查。我们坚持早部署、早行动,每年汛期来临之前,下沉一线指导市、县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高风险区的核查排查,为精准开展地灾防治提供科学依据。2023年汛前,我省组织132名专家下沉驻守9个山区市71个重点县,开展地灾防治培训88场、4526人,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4433处,其中崩塌 1739处、泥石流 1416 处、滑坡 677 处、地面塌陷518处、地裂缝83处。接下来,我们将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逐点落实防灾责任,并向所威胁的单位和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
二、在畅通上下功夫,着力加强预警预报。2023年,面对“23·7”强降雨,全省及时发布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4期、预警短信5万余条,有效转移受威胁群众2.25万人。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会商联动,密切关注雨水情趋势,完善预警信息“叫应”机制,畅通预警发布渠道,综合采取电视、广播、网络、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将预警信息直达基层防灾负责人、隐患点监测员,指导监测员组织被威胁人员做好撤离准备,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发得出”“传得到”“叫得应”。
三、在及时上下功夫,积极抓好灾情防范。指导各地编制以村(社区)为单位的受威胁区域清单、防汛避险人员转移预案、避险转移明白卡。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员、地勘队伍、驻守专家和监测预警设备作用,盯紧看牢隐患点、密切防范风险区,落实好“
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三查”制度,做到灾情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根据预警区域和预警级别,按照“强降雨时紧急撤离、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的要求,指导基层政府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切实做到“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适当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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