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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1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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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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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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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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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4年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 主题词:
- 文号:
2024年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决定牵头开展本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抽查实施部门
牵头部门: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联合部门:高新区经发局
三、抽查事项
依照《沧州高新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修订版)》,实施联合检查。抽查检查事项如下:
1、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2、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4、餐饮业管理;
四、抽查对象范围、数量
(一)抽查对象范围、数量
抽查对象范围为区内餐饮业,抽取数量5户。
(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涉及企业的,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
五、抽查步骤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各监管部门。
(二)各监管部门通过“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抽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四)各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结果运用。各成员单位应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加强信息上报。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沧州高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上报高新区双随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