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生态环境

沧州高新区关于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督察发现,沧州市在2023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不降反升、空气质量排名持续下滑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而是自降标准、自我减压。”“▲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指导帮扶不够深入,石化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严重,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多发,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问题时有发生,对个别企业违法问题发现不及时。”“▲沧州市空气质量精准管控措施浮于纸面,重点区域包联工作专班运行机制形同虚设,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沧州市秸秆禁烧管控力度不够,市县普遍存在重视程度不高、安排部署不到位、宣传发动不深入、隐患消除不彻底等问题。2023年1-6月,沧州市共发现露天焚烧火点851起,占全省总数20、1%,火点数量全省最多,其中漏报火点363起,占全省27、7%。督察发现,沧州市压力传导弱化,对省大气办移交的2023年1-3月份露天焚烧问责线索,截至督察时仅对1月份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2、3月份仅提出拟问责意见,尚无问责结果,对后续秸秆禁烧工作警示作用不强。6月份麦收期间,沧州市又出现大规模、集中连片秸秆焚烧火情,6月12-18日,沧州市共被推送火点77个,其中渤海新区黄骅市、海兴县火情最为突出,火点数量较多、过火面积较大、处置时间较长,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督察发现,沧州市坑塘沟渠数量大,一些排涝坑塘沟渠因生活污水、垃圾及畜禽养殖粪污排入,导致水体产生黑臭。2022年以来,沧州市因农村黑臭水体问题多次被通报、督办、约谈或媒体曝光,但排查整治仍然不彻底,部分县(市、区)特别是乡镇政府抱有侥幸心理,敷衍排查、瞒报漏报问题较为严重,仍有部分黑臭水体在监管清单之外。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沧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沧州高新区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有关要求,现将上述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7日至7月10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 0317-8697637

电子邮箱:czgaoxin@126.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中共沧州高新区工委          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