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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制作统计数据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中国·沧州”政府门户网站(www.cangzho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17-8697667 ;电子邮箱:czgxqbgs@126.com;邮编:06100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严格落实好协调组织、制定制度、网站维护、发布信息等工作职责,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积极主动做好公开政府信息更新

坚持每日读网,按照每类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政府信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通过高新区官方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15条,通过微信或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75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40条,政策解读3个,公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件。

(二)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管理。一是定期协调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调度安排,研究制定政务公开的措施和办法,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区公开办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部门对照各自职能,对应该公开的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了公开的方式和要求。特别是按照我市关于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要求相关部门加大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三是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存在的发布信息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通过微信、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提醒、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定期对各部门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内容进行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2、完善相关制度。完善政务服务、舆情监测和通报等相关制度,为全方位地实施政务公开提供坚持制度保障。一是完善了《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修改完善了《高新区官方网站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网络监测,进一步规范网站管理。开辟了新闻中心、项目入区流程、产业政策、公告信息、政务咨询等板块,对各类信息分门别类进行及时公开发布。三是制定了《微信工作群使用规则》,对微信群的内容发布、纪律等进行严格规范,充分利用高新区创业者微信群、各部门微信群等随时进行信息交流通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们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查询政府公开信息以及办理公开申请,2019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也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77.5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虽然在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信息公开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人员少,任务重,有时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及时。

2020年,我们将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完善,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积极探索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的公开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督促各部门重新明确了1-2名政务公开联系人,充实了沧州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部门政务公开负责人员传达了市政务公开培训会精神,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系统操作、业务工作开展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