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1111/2000000034
-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
发布机构:
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18-08-13
-
名称:
沧州高新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主题词:
- 文号:
沧州高新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构成,内容涵盖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沧州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沧州市永济西路与吉林大道交汇口北行500米,邮编:061001,电话:0317-8697667,电子信箱:czgxqbgs@126.com)
一、概述
2017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高新区的实际,我们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成立了由班子成员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制定完善制度、官方网站维护、新媒体运行、向上级政务公开网提供信息等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按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区制定了政务公开的措施和办法,完善了机关工作、政务服务、舆情监测和通报、信息公开等相关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认真梳理,明确职责。组织各部门对照各自的职能,对应该公开的各种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将建设工程备案信息、环境保护信息、减税降费信息、财税体制改革信息、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等全面纳入公开范围,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并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了公开的方式和要求,确保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区主要采取官方网站和政务公开网为主,微信、QQ等新媒体配合的形式,全方位地实施政务信息公开。高新区建设有官方网站,制定了网站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开辟了新闻中心、产业政策、公告信息、项目入区流程、政务咨询、调查征集等板块,对各类信息分门别类进行及时公开发布。建立了高新区机关办公QQ群、高新区创业者微信群、先锋班微信群、各部门微信群等各类微信群10余个随时进行信息交流和通报,开辟了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沧州高新区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20条,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80余条,全年共出刊高新区报12期。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公开发布全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88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高新区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高新区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高新区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问题。高新区在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信息公开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不够完善;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四是由于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有时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三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增加人员,加强学习和培训。增加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数量,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