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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沧州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确定区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职责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管委会同意,决定成立沧州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确定区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和职责。现将沧州高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区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及主要职责通知下:

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一)组成人员

长: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指挥长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员:应急管理局局长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人社局副局长

杨森涛公安分局党总支委员

    公用局局长

杨亚杰经发局副局长

财政局副局长

陈红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同欢社发局副局长

于清凯社发局副局长

农工委副书记

丁福圣环保局副局长

王浩蕾投促局综合部部长

石蕙榕市场监管分局副局长

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干部

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局长朱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全区抗震救灾工作;

  2.了解和掌握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及发展趋势;

  3.启动应急响应、宣布地震灾区进入应急期、确定响应级别;

  4.组织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与抗震救灾宣传,实施舆情管控;

  5.派遣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在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6.派遣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对受灾人员实施紧急救援,指挥协调救援队伍,动员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7.派遣专业救援队,对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风险点进行抢修和处置,派遣工程抢险抢修专业队伍,对各类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进行抢险抢修;

  8.派遣医疗卫生救援队,开展伤员救治及遇难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9.组织和指挥受灾群众安置,决定调运救灾物资,保障各类生活物资供应;

10.核实灾情,决定拨放抗震救灾资金;

11.组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对灾区实施紧急支援;

12.决定实施重点目标保护和交通管制等强制措施;

13.请求抗震救灾指挥部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对口支援;

14.执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区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其他任务

(三)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承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运转;

  2.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运转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

  3.负责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抗震救灾工作进度的汇总、报告、通报;

  4.组织开展日常应急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二、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

(一)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其办公室的设置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相同。

(二)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协调全区防震减灾工作,安排部署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审议全区防震减灾工作重大决策和措施;协调各部门之间涉及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事项;通报重要震情和防震减灾工作情况。

辖区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区防震救灾工作联席会议自动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区抗震救灾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突发地震灾害防抗救各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健全体制,完善机制,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一旦遇有灾情,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处置。